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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没有证据,收集证据的方法如下:拍照取证,保存原始证据,如反映事故情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收集病历卡,病史治疗记录,保留就医过程资料。...
医疗纠纷没有证据可以这样收集证据: 1、拍照取证,保存原始证据,如反映事故情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2、收集病历卡,病史治疗记录,保留就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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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困难,为了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患者在及时有效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要求医院立即封存病历,最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见证。医疗机构没有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的合法要求。2、急危患者医务人员因抢救需要补记病历的,患者有权要求在场监督。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等证据时,医院和患者应共同在场。如果血液被封存和保留,医疗机构应通知供血机构派人到场。记得复印和封存所有可以复印和封存的材料,并由医疗机构盖章。4、患者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检查,并充分行使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5、如果案件即将或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因为患者可以复印的病历数据是有限的,医院的一些病历数据的撰写不需要患者签字确认,所以可以快速采取保全措施,防止病历数据被篡改。6、虽然医院对医疗纠纷负有举证责任,但患者不应消极等待,应尽可能收集所有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1、拍照取证,保存原始证据,如反映事故情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2、收集病历卡,病史治疗记录,保留就医过程资料。 3、调取医院电子视频录音录像。 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获取鉴定报告。 5、询问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6、封存病例。
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第十七条规定,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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