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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转破产申请书包含以下几点,第一需要明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写明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与被申请人的信息,法定代表人,简要的阐述事实及...
关于执行程序中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情况,新《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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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破产申请;(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破产制度的目标就是通过集体程序实现全体债权人之间的公平清偿。因此,在破产程序开始后,不允许个别债权人通过个别清偿获得满足而使其他债权人的清偿利益受损。破产案件受理之前已经发生的服务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财产保全措施和执行程序,都是以实现个别债权为目的。破产程序代表的是全体债权的集体清偿利益,在法律政策上,对这种集体利益的保护要求相对于个别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要求而言,处于优先的地位,因此,破产程序开始后,针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便使债务人的财产和债权人的权利行使都纳入统一的集体程序之中。
1. 需要明确是存在能力却故意逃避执行,还是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 2. 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则不能适用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3条),也不能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更不能受到司法拘留。 3. 只有存在能力却拒不执行的情况才能进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刑罚。根据《刑法》第313条,对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的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对于拒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的人,可以进行罚款或拘留。 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4条,对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者,拘留期限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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