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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收费标准如下: 首先是3个点的中介费中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百分之2.7收取,其中包括百分之2.2的中介费和百分之0.5的保障服务费...
目前,国家对二手房交易中介费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但所谓的“按揭代办费”、“按揭担保费”到底收多少,这是中介公司和客户之间双方协商的结果,国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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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时一般会找中介购买,二手房中介费是指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的标准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之间。
海南省物价局近日重新核定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海口房地产交易公司自下发通知之日起,收取的代办房产证过户服务费,每宗收费120元。 据介绍,房产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为:房产委托销售信息发布费每宗150元(含资料查验、实地勘查等服务内容);房屋销售代理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1.5%计收;代办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服务费,每宗200元;代办城市户口入户服务费,每户50元。以上收费属中介代理有偿服务费,不含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收取的税、费,由房产交易中介机构向委托人收取。 同时,收费单位必须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收取二手房中介费的标准是: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在中介过程完成后、签订购房合同时交付;需要网签的二手房由于在过户当日给付房屋尾款,可在过户后当日交付房款时一并交付中介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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