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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费:不收费;办理条件:1。按规定在成都缴纳住房公积金;2、原单位应当自职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直接到存款银行办理...
办理费:不收费办理地点: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3、4楼电话:0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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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职工应向转让单位公积金经办部门提供转让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号、个人客户号、新单位缴存银行的准确信息,转让单位应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转让手续。二、转出单位领取下列表格并按规定填写。《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归集表15)一式五联领取方式:由于表15作为会计凭证,只能在成都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服务大厅领取,不能在线下载复印。三、转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电话查询:电话咨询:12329。
办理费:不收费电话查询: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28-12329办理条件:员工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可以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其他地方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当地。
(一)申请受理 1.职工申请。 2.审核受理。 (二)信息与资金转出 1.核对职工身份信息; 2.依据当地规定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审核通过的,外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附表 4),上传至平台,传递至成都公积金中心,同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成都公积金中心。 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平台反馈至成都公积金中心,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告知职工。 (三)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1.审核入账。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核对不一致或职工对转入资金有疑义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向外地公积金中心了解情况,外地公积金中心对职工疑义负责解答,并通过平台反馈信息,协商办理。 2.信息传递。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通过平台反馈至外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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