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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要根据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和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额度选择,客观预测自己未来的收支,不要盲目乐观。2、选择合适的贷款银行,...
贷款买房需要注意如下5个问题: 1、不良记录者无法贷款 若申请贷款人因某些原因,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只要上了银行业征信的黑名单,那么不管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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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应注意的问题有: (一)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银行贷款一般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二)贷款后出租住房要告知承租人。 当购房者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时,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借款合同和借据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都比较长,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这些合同,还要认真阅读这些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四)提前还贷不要忘记要回保险费。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购房者千万不要忘记到保险公司退还提前期内的保险费。 (五)贷款偿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还清贷款后,一定要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房产的权利证明前往房管部门撤销抵押。 (六)还贷有困难先求助银行。 借款期内如果出现还贷困难,一定不要忘记向银行求助,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如果之前记录良好,银行通常会受理延长借款期限。 (七)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是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确定额度,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那么是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的,所以贷款买房前不要随便提取住房公积金。
1、买新房子注意烂尾楼、沉降、销售欺诈、车位、签订购房合同。 2、首先从看好房子开始讲。去售楼处交订金,并同时签订认购书和确定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这期间特别要注意详细查看开发商提供的“五证”及相关文件)。 3、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交纳购房款项。 4、在规定期限内,由开发商协助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印花税。 5、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着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6、具体办理办法,可向有关部门咨询。 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提供“入住通知书”及“收楼须知”,销售部、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处到现场集中办公,着手办理业主入住手续。 7、业主办理入往手续同时应携带相应的证件、购房合同,办理手续如下: (1)到开发商售楼处交纳购房余款。 (2)领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有关装修规定和表格。 (3)由销售部或物业部陪同业主验房,签署“楼宇交接书”。 (4)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5)按规定交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灶具报装费,有线电视报装费,电话初装费等(不同物业有不同规定)。 (6)新业主领取房屋钥匙,办理装修或入住手续。
1、政策风险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这样的安置房买卖存在,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2、价格风险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在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千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3、人为的风险“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城市》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让”,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该房屋具备产权证,只是没有及时办理,那就可以日后再办理,但是如果房屋本身并不具备产权证,,那就最好不要购买。2、安置房买卖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这样才有法律保障,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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