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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抢生、早育、非婚生育的,可以分别参照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理。你弟的情况属非婚...
男方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不过如果女方生下孩子,那么作为生父需要承担抚养责任。 非婚生子女是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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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来的话,男方要承担抚养费,给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由未与孩子共同生活一方支付。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小孩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小孩的实际需要、当事人的支付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具体金额为工资的20%到30%。可分期给付。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没有特别的法律责任,如果女方选择生下来,男方要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未婚的子女的生父应当承担其抚养义务,这是他的责任,如果他拒绝承担抚养义务,未婚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该男子应当向子女支付抚养费,并将抚养费支付到孩子十八周岁。未婚怀孕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户口,因此建议男性和女性都应及时登记结婚。
1、首先,法律上没有所谓“青春损失费”的定义。其次,未婚及与对方同居且怀孕,这是女方自愿的,女方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或结果有充分的预知,最终的结果还是需要由女方自行承担的。也就是说,只要是发生性行为且未采取避孕措施是女方自愿,男方不必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再次,既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现在无法共同生活,不存在“离婚”一说,只需要对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自行分开即可。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9条、10条、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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