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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朋友圈购物被骗,应当及时将与卖家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截图,及时向客服进行投诉,对于用户举报较多、涉及销售假货、诈骗和商业侵权的个人账号,经核实后,公司会对其实施冻结、永久封停等处罚。但是朋友圈只是社交平台,无法对个人信息进行把控和审核,一旦产生风险,平台本身不会承担责任。 2、因此,购物最好还是选择实体店或正规网购平台。如非要在朋友圈购物,一定要多个心眼,即便是熟人,也要核对清楚其销售信息。对于陌生卖家,更要提高警惕。如果代购方的行为确实构成诈骗并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以诈骗罪立案,当事人应该及时向警方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材料携带齐全到稽核科接待窗口办理登记手续;2.经审核立案后,稽核人员向被投诉、举报单位发出《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3.稽核人员对被稽核单位进行稽核检查,留存相关材料;4.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对于投诉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5.落实稽核整改结果。
1、当选无效,整体无效的重新选举,具体个人无效的,其他人继续有效;2、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三百零二条如果选举整体无效,则所有当选者的当选均无效。选举整体无效的,应当重新选举。第三百零三条不符合当选资格条件,得票数没有达到法定的当选标准,或者以舞弊、暴力、威胁、欺骗、贿选、收买选票、伪造选票、与选举工作人员串通私塞选票、虚报票数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并不得再在本届选举中竞选、候选和被选。选民有权就选举结果向县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诉。县级政府应当就收到申诉状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县级政府作出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申诉,要求成立调查委员会。第三百零七条在选举过程中,以舞弊、暴力、威胁、欺骗、贿选、收买、侮辱、诽谤、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干扰或阻挠选举、故意损坏选举设施、扰乱选举公共秩序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村民自由行使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竞选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轻的,也可以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竞选权和被选举权)。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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