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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中以一方名义在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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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割公司财产实际上就是公司股权的转让,夫妻一方可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另一方。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财产。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夫妻股权的受让方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以同等价格购买,若股东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对于这样的公司所有权分割处理,人民法院一般以下方式处理:1、夫妻双方与公司所有权分割方案协商一致,一方获得所有权,人民法院按照其协商处理,但必须符合《公司法》和有关规定中一方公司的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2、夫妻双方在公司所有权分割方案协商中一致双方继续共同经营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其协商处理,有关所有权比例的变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股权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则不再进行分割。股权属夫妻共有财产,涉及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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