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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6、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按揭贷款的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收到银行贷款批准通知后,在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根据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提前结算是指在贷款期限(一次性偿还本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之前结算贷款的正常结算是指在贷款期限(一次性偿还本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算贷款。如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关于正在按揭的房子买卖,习惯上称为转按揭,但是在银行的按揭手续中并不承认这种转按揭,也没有办理转按揭的程序,现实生活中购买这种按揭房子的程序一般都是由卖方与买方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证明的内容是;卖方将自己的按揭房子出售给买方,并委托买方全权代理自己办理以后的房屋过户手续等内容,具体的操作建议你在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详细咨询或在当地找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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