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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
小股东一般是指公司中持股较少、不享有控股权因而处于弱势地位的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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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一般是指公司中持股较少、不享有控股权因而处于弱势地位的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当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该决议无效。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 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做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此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导读: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在股东大会采取资本多数决定的原则,小股东在公司中总是处于脆弱的地位,其权利时常会受到来自大股东的侵害,而法律则应当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机制,以实现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各国公司法对此都有所认识 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在股东大会采取资本多数决定的原则,小股东在公司中总是处于脆弱的地位,其权利时常会受到来自大股东的侵害,而法律则应当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机制,以实现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各国公司法对此都有所认识,并为此建立相应的法律机制,以在最大程度上防止大 小股东权利的保护 在股东大会采取资本多数决定的原则,小股东在公司中总是处于脆弱的地位,其权利时常会受到来自大股东的侵害,而法律则应当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机制,以实现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各国公司法对此都有所认识,并为此建立相应的法律机制,以在最大程度上防止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害。 就“资本多数决定”的根据―――“控制”而论,大股东和小股东可以界定为:那些股东大会中具有控制地位的股东或具有共同利益的股东组合即为大股东;相应的,那些在股东大会中处于被动地位的股东即为小股东。我们所谓的大股东和小股东也可以称为多数股东和少数股东或者是控制股东和被控制股东。 基于大股东和小股东在对控制的介入程度和控制力上的不同,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大股东便会运用其控制力作出损人利己的事情来。而小股东在决定公司事务的时候,他们在股东大会上只拥有微不足道的表决权;在选任董事时他们的机会更少。由此他们也就无法对处理公司日常事务的董事产生影响力。他们希望公司繁荣并保障自己的利益,可是往往只会遭到压迫、排挤、欺诈以及不公正的歧视,所以,他们只能以消极的转让股份的方式来解决困境,而不是通过行使表决权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改变公司的现状。 那么,到底为何在实行了“股东的平等表决”原则的情况下,还会出现小股东利益不能得到保障的情况呢
小股东一般是指公司中持股较少、不享有控股权因而处于弱势地位的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当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该决议无效。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 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做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此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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