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件;A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人应依照本办法制定个人贷款业务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5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544人已浏览
4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