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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除了报警处理交警定责,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或索赔之外,如果是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还可以申报工伤认定,走工伤理赔的渠道获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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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能获双重赔付。 因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根据目前江苏法院的司法实践,在江苏省因交通事故(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除医疗费; (含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外,其他侵权的赔偿项目和工伤待遇赔偿项目劳动者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权利。 在其他省份,类似案件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和赔偿尺度可以参照当地相关费用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1、合理的上下班时间: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 2、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则指员工往返休息场所和单位之间的必经路线 3、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即对方全责)三种情况
死者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且构成工伤,其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即使该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亦不能免除或减除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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