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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养鸡场被征收,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鸡舍拆迁费,在承包期内不能再养鸡损失费等费用,由政府征地部门给与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拆迁取得的生产经营营营业执照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生产经营补偿、设备安装调试等补偿,即可获得以下补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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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应当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即您可以得到以下补偿:(一)房屋补偿。1、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生产经营房屋,按规划部门批准时所核定的具体使用功能、性质按重置成新评估给予补偿。2、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按照集体土地住宅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给予补偿。3、属于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用于生产经营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剩余使用期限评估确定。(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1、符合重建条件的企业,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建期核定停产、停业补偿时间。不符合重建条件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时间依据法定清算所需时间确定。2、对符合重建条件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可参照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生产(经营)成本以及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等费用支出情况确定;对不符合重建条件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按企业因停产、停业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安置职工所涉及的费用等)情况确定。(三)其它补偿。1、被拆迁人设备搬迁和安装、调试的费用,按评估额给予补偿;2、被拆迁人的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给予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如果养鸡场被征收,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鸡舍拆迁费,在承包期内不能再养鸡损失费等费用,由政府征地部门给与补偿。
如果养鸡场被征收,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鸡舍拆迁费,在承包期内不能再养鸡损失费等费用,由政府征地部门给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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