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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由登记主管机关撤销企业集团登记。 2.根据法律规定,企业集团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企业集团应当在终止事由发...
1.可以,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由登记主管机关撤销企业集团登记。 2.根据法律规定,企业集团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企业集团应当在终止事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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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撤销企业集团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企业集团因下列情形终止的,企业集团应当自终止原因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原因;(二)不符合《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条件;(三)母公司依法注销(属《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或者营业执照被吊销。
1、集团公司不可以一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团公司由母公司以及子公司组成。母公司以及子公司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我们认为,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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