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续展期是指在商标专用权期限的前半年进行续展宽展是商标专用权期限的后半年进行续展区别在与宽展官费比续展多500元.比如商标专用期限是1997年...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商标法》中的规定来看,商标的宽展日期一般是从注册商标有效期间的第二日开始起算,一直持续到6个月之后。而这段期间也就是我们说的商标的宽展期,在此期间若之前没有来得及申请商标续展的,还可以再提出相应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注册商标续展宽展期内提出续展申请,未获核准前,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注册人在宽展期内提出了续展申请,即使宽展期已过,该商标未被商标局核准前,在这个期间如果发生侵权行为,续展申请人仍然有权以商标权人的资格请求法律保护,工商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有关案件。但由于该商标此时处于效力待定状态,这时工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可以暂停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待该商标的续展被核准后,再进行处理。 所以,如果商标被续展,宽展期内的权利就得到追认;为有效,即和有效期内的权利一样; 如果商标没有被续展,宽展期内的权利就归于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了商标近似的概念:“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同时,在第十条规定了认定商标近似的原则:“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商标是否近似,既要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作为判断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7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4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