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离婚的情况: 1、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1)或(2)均可): (1)监护方...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孩子的出生证明能否证明重婚罪,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符合重婚罪构成要求的,构成重婚罪。首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1、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委托管理机构补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和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证明。二、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经核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离婚时的出生证补办: 1、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1)或(2)均可): (1)监护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0人已浏览
758人已浏览
906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