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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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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如下: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西安市生育保险规定凡是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生育的职工,均可享受新调高的生育保险待遇。2015西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具体政策规定是怎样的呢?2015西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3、一次性生育补贴。(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补贴标准: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4)参保女职工发生因生育引发的1种并发症的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再给予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若同时患有2种以上(含2种)的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更多2015西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介绍详见下文。西安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相对有限,而且还无法针对怀孕期间女性以及胎儿的疾病提供保障,所以建议广大西安生育家庭最好还要为生育女性投保一份合适商业健康保险,以提供母亲以及胎儿的安全保障。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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