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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理由应该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依据规定,包括一方不同意离婚、一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起诉离婚的理由应该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依据规定,包括一方不同意离婚、一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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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起诉离婚并不重要,但是你认为其取走共同财产几十万,你必须要举证的,如果过了2年你去诉讼离婚的话,对方不承认你该如何;就算对方承认他说此款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花完了,你又该如何? 建议你以后注意保管好相应共同财产,以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如果你现在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转移财产几十万,建议你立即起诉,如果没有的话以后在起诉也不要紧。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要弄清楚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首先要弄清楚的是离婚的管辖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如下规定: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不便审理的案件,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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