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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立下遗嘱,我继承了两处房产,我现在还能继承父母的那一半吗

2022-01-08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因此,即使你父母立下遗嘱两处房产由你个人继承,但还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父母立遗嘱由你一个人继承,你姐姐就没有继承权。2、你父母所立的遗嘱内容是他们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合法,就有法律效力。3、遗嘱并非一定要公证,但公证遗嘱效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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