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继母跟继子不可以结婚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
继母跟继子不可以结婚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只要不违背民法典的强行性规定。 结婚证办理流程: 1、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 3、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可以的,但随继父母入户的,需要满足继父母双方应结婚满2年以上。投靠父母办理条件符合政策生育,父母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属在校初中或高中阶段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下同)。属随继父母入户的,继父母双方应结婚满2年以上。(2)25周岁以下未婚且未就业的独生子女。(3)父母亲是本市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4)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违反计生的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所需材料1、申请报告;2、房产证明;3、出生公证书;4、户口簿;5、在校证明;6、未婚证明;7、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8、未就业证明;9、抚养权证明;10、户口簿;11、居民身份证;12、同意入户意见;13、军(警)官证;14、《军(警)官证》号码与居民身份号码为同一人证明;15、同意入户意见;16、随军报告表;17、结婚证;18、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公证,或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19、出生医学证明;20、居民身份证;21、合法住所证明;22、同意入户意见;23、户口簿;24、户口簿;25、居民身份证;26、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窗口办理流程:现场提出申请,带齐相关材料及证明,向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现场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现场受理,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现场初步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及符合条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现场退回材料并一次告知申请人补充齐全或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市局审批,(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属在校初中或高中阶段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下同)。属随继父母入户的,继父母双方应结婚满2年以上。(2)25周岁以下未婚且未就业的独生子女。(3)父母亲是本市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4)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违反计生的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办理落户,经审核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公安部门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入户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继母跟继子不可以结婚 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0人已浏览
1,807人已浏览
3,206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