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文字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
著作权作品特征: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受《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的是作品,其本质是一种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即通常所说的思想表达二分法。在著作权法上,所谓思想通常包括程序、方法、体系、操作方法、概念、原理或发现等。这些要素之所以不受保护,因为程序、方法、体系、操作方法的应用,不属于作品精神功能的范畴,而是体现了作品的实用技术功能,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所谓著作权保护表达,可以理解为著作权制度保护作品精神功能,而对比之下,专利制度保护的是实用技术功能;这也就是和的区别之一。要留意的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与作品的价值无关,只要能体现作者的个性化选择、编排等元素即可。
著作权人的种类: (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未参加作品创作而承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内容: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发表和在何时何地发表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署名,也有权不署名;有权署真名,也有权署假名(笔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与否,怎么修改以及是否授权他人修改,都应根据作者的意愿,不应强制。等等。
著作权人的种类: (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未参加作品创作而承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内容: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发表和在何时何地发表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署名,也有权不署名;有权署真名,也有权署假名(笔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与否,怎么修改以及是否授权他人修改,都应根据作者的意愿,不应强制。等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