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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
[q ote][b]以下是引用[i]xwfd在2005-7-21 17:20:00[/i]的发言:[/b] 如果你妻子不想要,判决下了你也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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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找到对方的财产线索后,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查封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主张支付孩子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首先,关于对方是否找过人的问题,你根本无需理会,你也控制不了。你要做的事只有一件事,告诉法院,孩子你能带好,孩子也愿意跟你,经济来源只是决定孩子跟谁的一个因素。一个母亲若是真的希望将孩子留在自己的身边,法院的判决似乎也是没什么实际意义的,当然,你在法庭上的态度也是非常关键的。至于法院的副院长什么的,就扔到一边去吧,你不认识她,你也认识不料她,所以你根本没有必要在乎她。
你的情况和我差不多,只不过我是女方,我以亲身经历让你尽量劝女方打掉孩子(如果怀孕没有超过三个月的话)。因为我的孩子已出生6个月了,当时我怀孕六个月的时发现他另有女人,他要我打掉,我决定自己一个人带,但是孩子生下来我就知道我错了,这个的孩子不会幸福的,至少他一生下来就没有得到完整的爱。现在我一人抚养孩子,他人都不知在哪里?我想通过法律起诉他让孩子得到父爱,但我又觉得没有必要,他根本没有资格做孩子的父亲!我想只要他以后不来打扰我们母子,我就不起诉他。 看到你的贴子,我觉得你最好劝她做掉孩子,那样你们都可能会有幸福,也可以避免一个不幸的孩子出生。(有空可以看看我发的贴子,你就会知道以后你女友会做什么,心里在想什么了) 为了孩子,为了自己,你们应尽量沟通好吧,如果没有结婚的可能,这孩子最好不要生下来,那样对孩子太残忍了! 我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再发生,尽管我全身心地爱我的宝宝,但是我总是觉得欠他的,怪自己生他下来让他那样不幸!在这样的状况下出生的孩子对他的身心发展都不利! 好好考虑一下吧,尽量不要让孩子出生,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这一切你可以阻止发生的!多和你女友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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