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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
应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由社保负责赔偿,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费用的,由单位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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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说法过于牵强,于法无据,也是在逃避自己的责任。由于你的受伤是在工作中,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即使构不成,也属于工伤,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因此,工厂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都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你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工厂未在法定的一个月内为你申请工伤认定,本身就是错误的,却反过来倒打一耙,甚至进行威胁,是可忍孰不可忍!你有两条路可走:1、自己按照上述第十七条的规定,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病历、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自己和同事的复印件、公司的员工卡、工衣等可以作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2、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责令工厂为你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当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一般按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通常地就是注册地。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华坪县受伤,向华坪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七、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认定哪个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并不是随意找个部门就可以做工伤认定的,我国对工伤认定的部门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工伤认定哪个部门,《工伤认定条例》中有规定一般是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但此时也要注意了,要是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话,此时认定部门也是不会受理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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