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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偿还企业的债务。 1、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偿还企业的债务。 1、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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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清算费用、社会保险费、工资、弥补亏损、债权人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偿还企业的债务。 1、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变更为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企业宣告破产后,应首先应遵循以下原则偿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第二、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养老、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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