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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二胎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是否可以再生孩子,一是看再婚配偶生育子女情况,二是看你本地计生政策规定,各地规定不一样,例如:《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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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独生子女这样的一方,如果再结婚,身边没有子女,还是和其他的单独家庭一样的,也可以生育两个孩子。那么相反如果你离婚以后带走了一个子女,这种情况下,只能生育一个。如果单独的家庭属于再婚的家庭,每一个夫妻双方都没有带子女过来,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相反如果再婚的家庭当中,夫妻双方每人都带过来一个孩子,这种情况就不可能再生孩子了。
不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属于超生。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还可以生一胎。(单独二胎开始了)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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