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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遗嘱人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可以变更、撤销遗嘱吗?

2023-06-11
共同遗嘱又称合立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以形式区分,可分为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单纯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形式上的共同遗嘱是指即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而实质意义的共同遗嘱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将其内容共同或相关的意思表示形成一个整体的遗嘱意思表示,从而定格于同一遗书上。这时遗嘱人之间的遗嘱表示不是完全独立的,而是相互间牵连和制约的。 在共同遗嘱人生存期间,可以通过共同意思表示变更、撤销遗嘱。 共同遗嘱人一方先死亡的,生存方仅可变更、撤销涉及其个人财产部分的遗嘱内容,但遗嘱内容不可分割、变更、撤销行为违背共同遗嘱人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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