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
符合下列条件的,才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即行为人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是故意,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实施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4、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首先应当严格划清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实践中经常发生一些消费者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有假冒伪劣的情况;或者新闻媒体对一些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差的生产、经营者予以公开披露、曝光的,对于这类正当批评,即使揭露的事实中有部分出入,但是,由于其基本事实的属实,上述公开披露、曝光的行为应当属于合法行为,应予以支持和保护。其次应当严格划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在审判实践中,要以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认定罪与非罪,对于那些确实具有损害商誉性质的行为,应当鉴别其危害程度,如果确系情节显著轻微,损害后果不大的,可依照刑法第13条规定不认为是犯罪。“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是损害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量”的规定,属于该罪犯罪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涉用至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所谓“重大损失”,应当指侵害人实施的损害行为,造成他人商誉贬值,进而使他人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在认定这一侵害结果时,首先要确认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之行为负刑事责任。其次,要准确地界定损失范围,确定损失是否为重大。所谓损失的范围,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 (1)客户退货损失; (2)滞销压库损失; (3)为正名所进行宣传耗费的损失。 (4)预期利益和停产期间的损失。所谓“其他严重情节”,应当是指除上述给被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以外的各种综合性评判指标,一般要包括侵害人主观方面恶性的深浅,行为次数的多少、行为方式恶劣与否、社会影响大小、有无同种劣迹等等,应当在实践中加以摸索、待成熟后作比明确司法解释为宜。
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为:主体是一般主体,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行为人有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市场交易秩序和商誉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3)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