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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国税发[1993]第150号第六条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
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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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7%:(1)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纳税人进口或销售其他货物。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国税发[1993]第150号第六条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1、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督设计印刷,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使用,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证明书,也是记录销售人员纳税义务和购买人员收入税额的合法证明书,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决定性的合法专用发票。2、具有商事证明书的作用,由于发票上明确记载税金扣除,购买者必须向销售者支付增值税。具有纳税证明书的作用。而且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一般来说,非个人经营个人购买增值税发票是向税务局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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