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口头裁定是“书面裁定”对称。以口头形式作出裁定,裁定形式之一。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对案件影响不大的裁定时,可采用口头裁定。通常做法是,审判庭作出裁定后,由审判人员当庭口头宣布裁定内容以及处理结论,勿需制作裁定书,但应记入笔录。口头裁定一般于宣告之时即发生法效力,应予执行。
谁提审,公安提审是侦查阶段,检察院提审是准备起诉阶段,法院提审是审理阶段,如果是法院提审,很快就会判决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刑事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法作出处理的书面决定,称为刑事裁定。刑事裁定书的种类比较多,从内容上讲,可分为解决程序问题的刑事裁定书和解决实体问题的刑事裁定书;从程序上讲,可分为第一审程序的刑事裁定书、第二审程序的刑事裁定书、复核程序的刑事裁定书、审判监督程序的刑事裁定书、执行程序的刑事裁定书等适用的范围 1、自诉刑事案件,是指基层法院在接受管辖范围应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或者不需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经过审查,发现缺乏罪证,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又不愿撤回自诉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可以裁定驳回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控诉。 2、中止审理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被告人逃脱,或者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4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