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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赔偿金额在实施的新《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根据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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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商标使用权被侵害,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以及第5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A公司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出了法律界定,有以下五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为商标侵权。这意味着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该销售侵犯的商品,如果销售是商标侵权。但是,要让每一个经销商品的人都知道成千上万的商品使用商标的情况并不容易,所以要考虑实际情况,正确理解和应用这项法律法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这里要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其有形载体是商标标识,商标通过商标标识起到识别商品的作用。商标标识包括包装、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正是因为商标标识是反映商标专用权的载体,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商标标识是商标侵权行为。(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由于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在经营行为中更换商标而产生的。所谓经营行为,就是在投放市场之前,换商品。(5)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这一项是对上述四项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的总结。从这一规定中,它表明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最基本的特征,即损害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可以说,是否造成损害是侵权的重要标志。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修改商标法后,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及顺序作了重新规定。商标权侵权赔偿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法定顺序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简单地说,因侵权人的侵权商品在市场上销售,使商标专用权人的商品销售量下降时。(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其销量减少的总数×每件商品的利润所得) (二)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侵权人在侵权期间从每件侵权商品获得的利润×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数额) (三)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四)这次修改商标法还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商标使用许可费的一倍到三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五)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里所说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所支付的用于制止侵犯行为的交通费、调查费、鉴定费、适当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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