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其性质属于社...
当事人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只要当事人接受过处罚,缴纳过罚款的,不会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计划外生育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数额由当地计生部门根据超生情况、当地经济数据在法定范围内决定。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农村居民的,对生育双方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应该说,你们当地政府还是好说话的。在明确你已违法生育子女的情况下,平时不催你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只有在当你需要政府部门开证明的时候才向你要,这已算是很客气了。而我们这儿,计生部门只要你违法生育子女的事实成立,就会即时向你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缴纳的,作出征收决定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则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既然政府记得你,那么,社会抚养费你只能去按照他们规定的时间缴纳,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呢?毕竟,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当事人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只要当事人接受过处罚,缴纳过罚款的,不会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703人已浏览
7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