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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什么意思?

2021-10-01
1、《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瞒、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收入、少列收入,或在税务机关通知申报后拒绝申报,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纳或少缴纳应缴纳的,属于偷税漏税。对纳税人逃税的,税务机关追缴不支付或不支付的税金、滞纳金,不支付或不支付的税金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征收管理法》第64条规定,纳税人、扣除义务人编制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命令期限改正,处5万元以下罚款。3、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纳或少缴纳税金的,税务机关追缴不缴纳或少缴纳的税金、滞纳金,处罚不缴纳或少缴纳的税金的50%以上5倍以下。  4、 偷税罪是偷税情节严重的行为。据刑法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且超过一万元的,依照偷税罪处罚。偷税罪的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含自然人和单位。

相关法规

《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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