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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
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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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我来给你说一下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范围有哪些吧:目前,由最高院确定的由中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是海商、海事案件(专属海事法院,级别为中级人民法院),专利纠纷案件,著作权、商标权民事纠纷,涉及域名的纠纷,重大的涉港澳台案件;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法院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案件。 并非所有的涉外案件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非“重大涉外案件”也可以由基层法院管辖; 并非所有的中级人民法院都能管辖专利纠纷案件; 并非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纠纷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部分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民事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刑事诉讼管辖: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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