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上述规定以立...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上述规定以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电梯维修是保证电梯长期安全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电梯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必须与其电梯生产企业或者被委托代理企业签订维修合同;使用单位自行维修保养电梯必须得到电梯生产企业的授权。因此在本案中商场的电梯只能由电梯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委托代理的企业进行维修,但商场却交给个人维修,主观上存在错误,违反了自身的安全保障义务。维修工A没有资质而承揽业务,也存在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性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内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故在商场违反自身安全保障义务以及维修工A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形下,C可以选择商场或A中的一个赔偿全部损失,也可要求他们共同担责。
电梯如果是在商场内的话,比如说一楼是商场,二楼也是商场,你是在一、二楼之间的电梯受伤,那责任应该在商场,但如果情况不是这样的话,那就的区分,电梯的管理与维修由来负责,是物业还是商场,谁是管理与维修者,谁就是赔偿主体。至于赔偿方式,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到法院,赔偿金额应该含医疗费、误工费、如果你住院治疗了,还应该有护理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交通费等
大卖场赔偿误工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市在雨雪天入口电梯湿滑的情况下,未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或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可以认定超市未完全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营养费的赔偿以住院天数和医嘱为依据,王先生没有住院,不产生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要求王先生的伤情构成伤残,如果王先生的伤情不构成伤残,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8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