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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职年限进行计算,按照在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如果是本人提出的是...
解除劳动合同是《》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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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在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合同到期终止,要按照你的工龄,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按照你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2008年11月至2009年10月的平均工资。公积金和养老保险不属于经济补偿金,你在职期间单位必须依法缴纳,但是不能给你自己。单位9月,10月没有安排工作,9月应该给你原工资,10月可以给你天津市最低工资,拖欠4个月的工资,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是《》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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