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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
遗产放弃继承声明姓名。。。性别。。。。。年出生。住址。。。。。身份证号。。。。。。本人的。。。。。。(关系、人)因病于。。。。(时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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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放弃继承的表示即可,放弃遗产继承最好要通过书面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第四十七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放弃继承,要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前声明才有效。放弃继承的声明,写清楚放弃继承的是谁(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放弃继承的是谁的、什么遗产,再签上放弃者的名字和日期即可。如果想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可以带上放弃者的身份证、户口本、与被继承人有亲属关系证明等,到公证处去办理。
遗产放弃继承声明姓名。。。性别。。。。。年出生。住址。。。。。身份证号。。。。。。本人的。。。。。。(关系、人)因病于。。。。(时间)逝世,依法本人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现特此声明放弃继承。。。(人)于。。。。(地)的遗产。。。(遗产名称)。该声明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声明人:。。。(签字)时间:最好是写四份,分别签字。然后到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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