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有以下惩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量刑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