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智力残疾是需要拘留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智...
对智障人士来说,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分为能够控制自己行为的智障人士和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智障人士。不同程度的精神病人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民事责任。如智力残疾4级经鉴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自己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自己承担。 2、刑事责任。如智力残疾4级经鉴定属于属于精神病人,不能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的,则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来承担。
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情况下,应当先作出鉴定,确定究竟属于哪一类精神病人犯罪,刑事责任能力如何才能知道该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是怎么承担的。 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对于智力残疾的人,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分为能够控制自己行为的智力缺陷者与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智力缺陷者。 不同程度的精神病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有所不同,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若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罪过。 同时,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也是为了对其进行教育改造,而这对于精神病人来说,也没有实际意义。 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也就是说并非一定或者必须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从轻减轻处罚。 其余类型的残疾人犯故意过失杀人罪的,按照法律一般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1人已浏览
992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0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