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
停止执行死刑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 二、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犯罪量形; 3、罪犯在执行前揭发重大犯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况: 一、罪犯怀孕; 2、执行前发现错误的判决; 3、罪犯在执行前揭发重大犯罪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的,可能需要改判。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形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的,可能影响罪犯量刑。 4、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 5、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6、罪犯正在怀孕的。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