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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
“协议拆迁”和“征地拆迁”,无论是从拆迁流程上、还是法律效力上,都具有显著的区别。“协议拆迁”,是指在没有取得土地征收批复的情况下,通过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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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二)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三)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四)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很显然,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分别由负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某些地方由一个机关统一负责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或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该机关可以依法分别行使该两项职权,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实施行政管理。依法行政体现在每个具体行政行为上首先应该是依法定程序行政。只有通过程序正义,才能达到结果正义,只有实现程序的公正,才能体现结果的公正。按照依法行政关于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征收土地的行政管理职权和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职权不能混淆;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法律程序和组织实施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在具体操作中不能串用。
(1)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应用《土地管理法》及其辅助法规中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应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2)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3)行为指向的目标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目标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目标是房屋。(4)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法律结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失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结果是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失和房屋所有权的等价调整和价值的交换。显然,征收土地和拆除房屋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分别由负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根据《城市物业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有些地方由一个单位统一负责土地管理和物业管理(或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该单位可依法分别行使该两项职权,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实行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应当在各具体行政行为中首先依法行政。只有通过程序的正义,才能达到结果的正义,实现程序的公正,才能体现结果的公正。根据依法行政职权法定原则和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征收土地的行政管理职权和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职权不得混淆的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法律程序和组织实施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在具体操作中不得混淆。
房屋征收拆迁与协议拆迁最大的区别是房屋征收拆迁是属于合法的拆迁,而协议拆迁是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私自签订协议进行拆迁。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 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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