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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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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2019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出一下数据: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035元。 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1750元。 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9790元。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9172元。 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31035×20年。 农村居民11750×20年。 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陕西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9790×(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2、农村居民:9172×(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31035元×20年; 二级伤残为31035元×20年×90%; 三级伤残为31035元×20年×80%; 四级伤残为31035元×20年×70%; 五级伤残为31035元×20年×60%; 六级伤残为31035元×20年×50%; 七级伤残为31035元×20年×40%; 八级伤残为31035元×20年×30%; 九级伤残为31035元×20年×20%; 十级伤残为31035元×20年×10%。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11750元×20年; 二级伤残为11750元×20年×90%; 三级伤残为11750元×20年×80%; 四级伤残为11750元×20年×70%; 五级伤残为11750元×20年×60%; 六级伤残为11750元×20年×50%; 七级伤残为11750元×20年×40%; 八级伤残为11750元×20年×30%; 九级伤残为11750元×20年×20%; 十级伤残为11750元×20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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