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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如何补偿 1、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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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年来,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 2、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合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为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改造范围内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3、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1、近年来,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 2、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合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为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改造范围内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3、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一)按件收费指导标准 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5000元至50000元幅度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按标的比例收费指导标准 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每件按3000元起收费。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一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一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一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一5%;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一4%; 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一2%。 民事诉讼案件中有反诉的,反诉部分的代理费依照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30%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和非诉讼调解的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在本标准20%一30%范围内给予下浮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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