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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还物品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
刑事扣押法律依据有: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是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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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外,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管该组织或者个人与居民身份证本人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均无权扣押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均属于非法扣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收得。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行政强制法中的扣押依据是什么吧: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扣押财物。 其次,第二条是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可以实行强制措施。 最后,在实践当中,对于哪种程度的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可以查封扣押,并没有明确的标准,由行政机关自主裁量。
刑事扣押法律依据有: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是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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