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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存在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
口误!那不是物业的电梯,是全体业主的电梯,如果物业公司听到这句话得乐过去!有一笔财产可以变卖了!小说也有个十几万块。如果不是人为导致电梯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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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内的电梯出了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是物业公司,若是第三方(如:人为故意或电梯维保公司)造成的安全事故,再由物业公司按照法规去追究第三方的责任。
视具体情况而定。电梯事故需要按事故的性质来确定各方的责任。 1、乘客违规使用电梯,造成电梯事故,由乘客个人负责; 2、电梯存在质量问题,应该由电梯的生产厂家负责; 3、电梯因管理不当、保养不到位,由物业公司已经维保单位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小区电梯是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公司是没有产权的。物业公司仅仅是电梯的使用单位,只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安全负责,负责管理电梯,保障电梯正常运行。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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