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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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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晚婚者增加结婚假期15天的晚婚者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性护理假期10天。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原则上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统一标准。征地补偿项目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费等。 2.土地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大家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并对被征收人进行妥善安置。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建议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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