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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
所谓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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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当然,你如果有证据那就好办,但是如果对方仅仅是上网与其它女人说些过火热的话,偶然有些一夜情的事情发生,这个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是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但是如果你丈夫背对着你给别的女人金钱,如果小额的话尚且不论,但是如果大额的话,你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所以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赠与无效,但对方是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
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 1、一方重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 2、一方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 4、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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