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按照规定,现在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小孩,每年仍可领取一定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其父母在六十周岁以后,每月可领取八十元独生子女奖励金。计生法草案中...
规定如下: 一、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钱虽然不多,但蚊子腿也是肉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规定,现在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小孩,每年仍可领取一定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其父母在六十周岁以后,每月可领取八十元独生子女奖励金。计生法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和福利,源自于1970年代起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之前的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不少优惠。 首先是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然后可以凭证每月领到一定数额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前的医药费,可以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报销。 此外,经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三年奖励费为代价增加三个月产假。 独生子女母亲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另外,在农村养老保险和安排宅基地等问题上,独生子女父母应给予优先照顾。 当然,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独生子女证办理规定:(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2)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生育一个子女,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遗失的,一直可以补办。必须出具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材料或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的证明。(4)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5)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伴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证被取消;自2017年7月1日起,独生子女证不再补办。申请独二胎政策前申请独身子女证的条件如下:(1)夫妻生完孩子后不再生育,子女在十六岁以下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子女后不再生育,子女在十六岁以下的。(3)夫妻原计划生育的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16岁。(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16岁以下的孩子。(5)夫妻离婚前生过孩子,离婚时孩子由本人抚养,孩子不满16岁。(6)再婚夫生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过孩子,现在家里只有这个不满十六岁的孩子。(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在家里只有一个16岁以下的孩子。(8)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家庭子女年龄在16岁以下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8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2,702人已浏览
6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