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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社会保险登记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表》(需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二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
单位社保续交需填报的表格及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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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咨询途径:社保局电话:12333,地税服务厅:12366转2
企业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的资料: 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属新招调入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劳动保障卡》。
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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