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你第二胎的生育行为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生育的,应该属于违法生育行为,计生部门会向你们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 由于各省市的规定有所不...
你说的没错,国家的确没有“第一胎没交钱,不发第二胎(准生证)”的政策。但同样,国家也没有“发放准生证不需要缴纳违法生育子女后的社会抚养费(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均未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为其发放一孩生育证明。”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如果你们已经办了结婚登记,那么可以自由安排生育第一胎的时间,可以去街道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如果未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前去补办结婚登记,也是不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根据《省人口与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下列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一)超生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有配偶但与他人同居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二个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违法生育二胎的每人按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3.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三胎的每人按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8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在规定时间内逾期未交纳的,违法生育二胎的每人按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8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