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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女方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根...
对于离婚女方没有户口本的情况,如果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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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你可以申请迁移户籍回原籍,也可以就地申请分户,办理只有你一人名字的新户口簿。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女方的户口在男方村家属于户口“夫妻投靠”的关系; 2,当事人与男方已经离婚,也就不再是夫妻,不再是亲属关系; 3,非亲属之间,是不能进行户口投靠的,所以对方有权让当事人把户口迁走; 4,为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户口也应该迁走,可以回原籍落户,或者和前夫商定,等再婚时,再把户口迁走。二,离婚变更户口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当事人的离婚证; 2,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迁入地居委会开具同意接收证明; 4,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凭上述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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